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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齡社會到來,為了確保長照被照顧者被妥善照顧,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辦法,增訂「消極資格」,明定涉及詐騙、虐待等不當行為遭廢照的長照人員,將永不核發證照,7月起生效。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由於長照人員在執行業務的時候,涉及到身心障礙者或身心失能者的權益,過去曾出現被照顧者在接受長照服務時,遭受長照人員詐騙、虐待或其他侵害權益的案件,所以才修正長照人員管理辦法,增訂申請長照人員認證的消極資格,7月起生效。
吳希文副司長表示,為了要讓服務使用者可以有更好的照顧跟保護,不會受到其他侵害權益的事件發生,增訂申請長照人員認證的消極資格,長照人員對服務使用者如果沒有提供適當的照顧與保護,有侵害到其權益等不當的行為,而受到長照福利法56條處分被廢止人員證明的話,未來就不會再被核予長照人員的證明文件。
長照司表示,這次修法有五大重點,包含強化長照人員不適任管理、新增領證者重返職場機制、重整人力資格標準、優化認證更新與繼續教育規定、增訂申請作業部分內容更務實。
參考閱讀
長照人員涉不當行為遭廢照 7月起正式上路,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9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