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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天(19日)通過「外籍家庭幫傭新制規劃」,放寬只要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就可聘請外籍家庭幫傭,每月需繳交5千元的就業安定費,但有特殊兒童的家庭則收2千元,新政策預計在4月13日上路,有需求的民眾,可備妥相關文件,上網申請。現行法規規定,育有3名未滿12歲兒童的家庭才能申請外籍幫傭,門檻較高,勞動部表示,因應我國家庭結構轉變與雙薪家庭日益增加,許多家庭在工作與育兒之間面臨時間與照顧壓力,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表示,政府透過適度調整制度,提供家庭更多元的家務協助選擇,因此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每個育兒家庭只要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最多申請1名外籍幫傭,弱勢家庭或家中有罕見疾病、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等特殊需求的家庭,則優先專案處理,政府同時也透過就業安定費的差異化收費,給予特殊家庭照顧,希望強化家庭照顧支持,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外界疑慮外籍幫傭的工作內容,是否將取代保母?洪申翰部長回應,外籍家庭幫傭不是取代保母,而是一個幫手,例如協助餵飯、從事家務等,另外,為了確保外籍家庭幫傭服務品質,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規劃幫傭需先經過相關家務基本訓練,及提供照顧基本知能培訓;另外為協助家庭照顧年幼子女,衛福部也將擴大推動育兒指導員到宅指導服務技巧,協助家長提升照顧技巧,擴大整體效益。
至於放寬外籍家庭幫傭的聘僱條件,恐怕衝擊保母及家庭托育者的就業,洪申翰部長表示,勞動部與衛福部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擴大育兒指導員工作機會、強化托育與家事服務媒合平臺功能,並提供本國勞工就業與技能協助,如推動專案就業媒合、就業獎勵措施,以及協助勞工提升專業工作技能,並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支持方案,以擴大本國相關從業人員的就業機會與提升勞動權益。他也重申,放寬外籍家庭幫傭聘僱是育兒政策工具中的其中一個選項,政府希望透過多種不同的政策工具,讓有需求者可以選擇,減輕育兒的壓力與負擔。
參考閱讀
政院拍板放寬外籍幫傭聘僱 家有12歲以下兒童者可申請,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12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