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校園割頸案司法案件定讞,但衍生的制度補漏仍未歇。「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4日於立院群賢樓前發起活動,300多人到場聲援被害國中生的父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23日)舉行「校園安全與受教權的平衡:從《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看高風險學生安置機制之建立」公聽會,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出席報告並廣納意見。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表示,由於112年校園重大暴力事件,教育部自113年起補助地方政府建置「過渡性教育措施」,去年(114年)1月3日發布國教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要點,讓這項措施成為常態性工作計畫,針對收容於少觀所、經評估需漸進性返校需求者,提供為期1到2個月的短期生活重建與心理銜接,確保學生不會因為直接回到學校產生適應不良或再犯。對於民間倡議有關少年保護官的角色、是否應成立觀護署,以及少年犯重罪是否應設塗銷條件,教育部尊重司法院權責。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在公聽會中提到,依據《少事法》第42條,是否召開聯繫會議由少年法官決定,是得召開而非應召開,加上《法官法》第30條保障法官裁定判斷免於評鑑,都賦予少年法官極大權力。因此國教盟提出具體建議,包括建立教育端可主動啟動的轉介機制,明確界定「輔導無效」的判準,安置期限應保有彈性,並定期評估學生狀況與返校條件,審議機制應納入心理、社工、法律與教育等跨專業代表,同時也應建立更清楚的監督與檢視機制,避免重大事件發生後,社會仍看不見制度究竟在哪一段失靈、應由誰負責。
參考閱讀
高風險學生安置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出席公聽會廣納意見,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