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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了培育具藝術才能優秀人才,長期投入資源挹注學校藝術才能班發展,透過完善課程規劃、專業師資培育及國際交流機會,協助學生拓展藝術視野,提升專業素養與國際競爭力。教育部期盼透過多元且持續性的專業支持,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持續打造兼具專業深度與國際視野的藝術教育環境,厚植藝術人才實力。
教育部表示,藝術才能班有音樂、美術、舞蹈3類,部分課程需聘任外聘專業兼任教師授課,教育部為了提高專業藝術人才待遇,延攬並留任優秀師資投入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教學,經調查各縣市及學校外聘教師現況,並邀集地方政府及教師代表研商,爭取調高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經行政院同意,自今年(115年)8月1日起調高「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中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下限。
教育部指出,考量培育專業藝術人才不易,且鐘點費基準自101年以來未調整,本次係參酌101年至114年度軍公教員工通案待遇累計調整幅度14.7%,全面調增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下限,此基準為最低支給標準,各地方政府及學校仍可依實際需求及財務條件,以優於基準的數額支給,以目前各校聘任的外聘兼任教師多具碩士學歷為例,鐘點費支給數額下限由575元調增為660元,希望能延攬並留住優秀人才。
教育部表示,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鐘點費所需差額,原由地方政府及家長依各地實際情形分擔,本次調整並未改變既有分擔方式。為了兼顧家長負擔與學生就學權益,已請地方政府及學校在規劃收費時,審慎評估地方財政狀況、現行支給與收費情形,以及家長負擔能力,妥善運用既有補助機制,持續照顧經濟弱勢學生。
教育部除了提高專業藝術人才待遇外,為擴展藝術才能班學生國際視野,培育優質藝術創新人才,提升國際競爭力,並鼓勵學生參與國際競賽與國際交流活動,於113年起持續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國際交流計畫」,邀請國際知名大師來臺辦理講座、大師班等課程,提供學生國際化的學習環境,培育具有全球觀並能與世界競爭的臺灣藝術人才。
音樂國際交流活動包括系列訪談、國際大師班講座、國際大師鋼琴藝術節及國際鋼琴大賽等。其中,系列訪談邀請活躍於國際舞臺的音樂家分享成長與職涯經驗;大師班由國際知名音樂家親自示範授課;國際大師鋼琴藝術節由教育部全額補助15名甄選通過的高中音樂班學生及60名旁聽生參與課程、講座及音樂會觀摩。
另115學年度將自9月起陸續辦理系列大師班講座,持續提供學生國際交流與學習機會。舞蹈國際交流活動則規劃專業舞蹈演出賞析及國際大師班,透過觀賞國內外專業舞團演出,提升學生專業素養與藝術鑑賞力;並邀請國際知名舞者辦理基礎訓練、舞蹈技巧、多元風格、身體修復、編創及表演等課程,引進國際教學模式。此外,也辦理以國際交流為主題的工作坊與講座,提供高中舞蹈班學生免費參與,並優先於設有舞蹈班學校辦理分區包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