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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院黨團指控,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自民國111年起,帶著未滿14歲的兒子以「攝影官」名義周遊列國,外交部次長吳志中6日稱,徐帶一個未成年兒子,「身為母親要照顧她的兒子」,引發批評。對此,前立委沈富雄透露,自己其實和徐佳青熟識,徐應不是個會貪的人,自己實在無法相信,她竟然在這種公私分際的事上這麼糊里糊塗。
吳志中6日赴立法院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針對徐佳青被指控濫權,吳先稱外交部沒有接到任何檢舉,隨後表示,要理解徐佳青是一個母親,必須對14歲兒子負起照顧的責任,大家也要注意這事情。他指出,相關新聞報導已經看到了,外交部已開始釐清真相,如有結果會向外界報告,目前是請駐德國代表處釐清真相,「請大家不要忘記,徐佳青帶一個未成年兒子,她身為一個母親,要照顧她的兒子」。
另外,徐佳青6日備詢時表示,僑委會近期接受兩次檢查,結果均顯示依法辦理,沒有圖利情況;到了下午又透過文字回應,自己盡忠職守,從未濫用公帑或職權,「至於我家人自費想飛到哪裡看我,應該是民主社會允許的基本人權吧」。
針對徐佳青近日爭議,沈富雄6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表示,徐佳青其實和自己滿熟,而根據自己的認識,徐雖沒辦法像已故法務部前部長陳定南那麼乾淨,但在自己看來,徐應不是會貪的人。因此他直言,自己實在無法相信,徐佳青竟然在這種公私分際的事上這麼糊里糊塗。
至於吳志中的「身為母親要照顧兒子」說,沈富雄直言,相較於徐佳青,此事自己更不能接受,吳說那是什麼話?一般人是把小孩帶去托兒機構,不是帶著到處跑,「還有個攝影官的名稱」,這未免也太過分,吳志中到底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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