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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
[https://tw.news.yahoo.com/tag/國教署]今天(11日)辦理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能力評估,全臺19個場地同步進行,共有1,216人實際應試。評估分為基本學習與職業能力,透過紙筆與實作方式,了解學生性向與能力,作為升學與就業輔導依據。國教署表示,近年安置率達九成以上,制度運作穩定。評估結果將於4月20日寄發,學生後續須依時程完成分發與報到,協助順利銜接高中階段學習。
國教署說明,近三年平均每年約有1,287名學生報名參加能力評估,升學安置率達91.27%以上。115學年度共有1,253名學生報名,實際到場參與評估人數為1,216人,顯示制度運作穩定,並持續協助學生順利銜接後續教育階段。
本次能力評估內容分為「基本學習能力」與「職業能力」兩大面向,分別採紙筆測驗及實務操作方式進行。評估項目涵蓋基礎語文、基礎數學、社會適應及職業能力等,透過多元評量方式,全面了解學生在不同領域的學習狀況與潛在優勢。
在命題機制方面,國教署委請專家學者及高級中等學校與特教學校教師共同建置五年期題庫,並於每年評估前抽題,經教師代表再次檢視與修正後配發使用,以確保評估內容兼具專業性與公平性,並貼近學生實際能力表現。
國教署指出,能力評估的主要目的,在於協助學生了解自身優勢與待加強之處,作為未來升學或就業輔導的重要參考依據。透過評估結果,學校與家長能更清楚掌握學生特質,進一步規劃適切的學習與發展方向,落實適性輔導精神。
後續作業方面,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將於4月20日寄發,並同步提供網路查詢服務。完成評估的學生須於5月4日至11日,依各區主辦學校規定,採現場唱名方式進行分發;並依安置結果通知單,於6月10日至15日完成報到程序。
國教署強調,將持續透過適性輔導安置機制,結合評估與輔導資源,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順利銜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提供更符合需求的學習環境,保障其受教權益,並支持每位學生在適合的教育場域中穩定成長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