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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天(20日)指出,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調查,臺東縣武陵國小
[https://tw.news.yahoo.com/tag/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校園性別事件,查處過程諸多程序違背法令,但臺東縣政府
[https://tw.news.yahoo.com/tag/臺東縣政府]沒有釐清,就再三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另外,豐田國中查處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無故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4月16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臺東縣政府、武陵國小及豐田國中,並促其注意改善。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調查發現,武陵國小於113年間處理該校第113001號生對生之校園性別事件,該調查程序核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但臺東縣政府未積極查明就再三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臺東縣政府才開始另行查處並命武陵國小重啟調查。又同一性別事件竟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社會處間有不同認定,且該府教育處未即時查悉警政端資料;社會處也疏於即時通知教育處,足認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顯有違失。此外,豐田國中查處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該校無故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該足球教練,違反教支辦法,實屬不當,都提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