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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獎項涵蓋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類別的保存、修復與管理維護,期盼發掘民間與政府長期深耕文化資產保存的卓越典範,展現臺灣文化生命力,獎項共設立五大類別,包含「保存修復類」、「管理維護類」、「保存貢獻類」、「保存傳承類」及「優良傳統匠師」,其中「保存貢獻類」、「保存傳承類」獎金新臺幣100萬元(個人或團體)、「優良傳統匠師」獎金新臺幣50萬元。
文化部
[https://tw.news.yahoo.com/tag/文化部]表示,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原受理推薦期間至3月31日止,為擴大效益,鼓勵各界共襄盛舉,也歡迎各機關、團體及各界人士踴躍推薦或報名,受理推薦期間延長至4月15日止。
有意推薦者可以「掛號」郵寄「推薦表(暨自行報名表-管理維護類)、提報計畫書、各類同意書及相關證明資料」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地址: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並於信封註明「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推薦資料」。相關資料可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方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專區」下載。若有相關填寫疑問,可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物遺址組(第七屆行政作業主政窗口)李小姐,電話:(04)2217-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