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天(9日)日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環境部指出,本次修法「棍子與胡蘿蔔」並行,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流向管控及環境正義」為核心方向,引導產業由線性經濟轉向循環經濟模式,透過棍子「廢棄物清理法」加強管制、嚴懲不法,並藉由胡蘿蔔「資源循環推動法」促進循環設計、扶植循環產業,邁向資源永續新時代。
另外,本次修法特別針對亂倒廢棄物等問題提高刑責,廢清法修法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主管機關得裝設或利用監視攝錄系統等,讓不法行為無所遁形。修法更大幅加重刑事責任,將非法棄置刑期上限從5年提高至7年,並可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且針對棄置於生態、環境敏感地區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卓榮泰院長表示,為實現「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目標,此次修法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朝向國際趨勢的「資源循環推動法」進行修正,包括:增訂中央有關機關應推動資源循環及其權責事項;規劃產品及營建工程之綠色設計原則,並打造綠色台灣品牌「Green
Made in Taiwan」(gMIT);以及運用循環標誌、循環採購等途徑,並確保臺灣關鍵資源供應,建立資源循環推動環境與完善法制,建構循環經濟願景。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環境部此次推動「環境雙法」修正,一方面為遏止廢棄物非法棄置,一方面可同時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從產業、環境及社會等多面向整體推動。本次修正,有激勵轉型,也有嚴謹管理;有棍子,也有胡蘿蔔。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環境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