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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補助環境教育場所舉辦環境教育活動計畫,引導民眾落實日常環保,115年補助案徵求自即日起展開,預計選出10案、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總經費達400萬元,提案需融入氣候變遷與資源循環等重要政策,活動強制要求半數以上場次在例假日辦理,並優先關懷偏鄉、弱勢,且須規劃至少1場樂齡活動。經費可用於活動費、講師費等必要支出,並容許10%用於人員增能、20%額度內跨項流用,給予彈性調度空間,國內276處認證有效的環教設施場所都可提案。
國環院表示,114年度補助綠生活、惜食減塑及農海廢再利用等活動,累積參與突破5萬人次。全臺現有的276處環教設施場所,涵蓋國家公園、博物館及觀光工廠等10種類型,並以環保節能型及風景遊樂型為大宗。國環院強調,只要是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均可提出申請,期盼各界運用特色資源踴躍參與。
國環院提醒,有意提案者請於6月8日前以公文檢附計畫書及相關表單提出申請,預計於6月15日至18日進行專家審查。獲選活動的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0月31日止。詳細計畫與書表格式請至國環院官網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