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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案件頻傳,交通部擬大幅加重相關罰則,吸毒未駕車將吊扣或吊銷駕照並限制考領,將現行吊扣駕照一至二年擬加重吊銷且三年內不得考領,並提高罰鍰,乘客也要連帶受罰,草案6月送行政院,預計年底前上路實施。
為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畫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三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也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處罰規定。
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天(2日)出席台日自行車安全文化交流論壇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除了毒駕本身外,乘客知道駕駛吸毒還駕車,要有共同責任,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針對毒駕汽車或機車部分,陳世凱表示,罰鍰也將從原本的3萬元、1.5萬元提高到12萬元、9萬元,「未來可以累加,沒有上限累加,初犯就是12萬跟9萬。」
陳世凱指出,未來只要確定有吸毒,即便未駕車,也將執行吊銷或吊扣駕照。
陳世凱表示,將在今年6月、也就是一個月內會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送入行政院,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越快審核,我們就越快來執行」,他相信,立委和各界也都很重視這個議題,年底前必然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