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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兒童及少年因家庭遭逢重大變故、照顧功能不足,或遭受不當對待而需接受家外安置時,除了社會大眾熟悉的寄養家庭及育幼機構安置外,新北市社會局也積極推動「親屬安置」,讓孩子在熟悉且充滿情感連結的環境中持續成長,減少生活環境劇烈變動所帶來的衝擊,實踐兒少最佳利益。
社會局長李美珍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當兒少有安置需求時,經專業社工評估,除可安排寄養家庭及兒少安置機構照顧外,也可由適當親屬或與兒少具有長期正向依附關係的重要他人提供照顧服務。透過親屬安置模式,讓兒少得以延續原有的人際關係與生活經驗,保有家庭歸屬感及情感支持系統,有助於降低分離創傷及適應困難。
李美珍局長指出,親屬安置最大的特色在於「維持家庭連結」。照顧者多為祖父母、叔伯姑姨等親屬,或曾長期照顧孩子的重要他人,例如前寄養家庭、前保母或家庭友人等,相較於完全陌生的新環境,親屬安置能讓孩子持續生活在熟悉的人際網絡中,保有既有生活習慣及文化背景,也有助於親子關係修復與家庭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