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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學生打工旺季,不少在臺僑外學生尋找暑期工讀機會。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僑外學生在臺工作前應先取得有效工作許可,並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從事符合許可範圍的工作;若未依規定辦理,學生及雇主均可能面臨相關罰則。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副處長葉思延說明,僑外學生在臺工作採個人工作許可制度,由學生自行申請工作許可,於許可有效期間內依法工作。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僑外生學期間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20小時;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受20小時限制。學校及雇主除應留意學生工作資格外,也應關心工作安全、工時安排及休息時間,避免影響學生健康及學習生活。
葉思延副處長表示,由於僑外學生工作許可是核發給學生個人,並非由雇主代為申請,因此雇主於聘僱前應主動確認學生是否持有有效工作許可及合法居留身分。工作許可最長效期為1年,期滿須重新申請;如聘僱工作許可已逾期或未持有工作許可的僑外學生,屬違法聘僱,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葉思延副處長也提醒雇主,聘僱僑外生工作時,除了要查驗工作許可函、居留證等相關證件正本外,也可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動態查詢系統」即時查詢外國留學生及僑生的工作許可狀態,並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系統」確認居留證是否仍在有效期間內,以降低違法聘僱風險。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表示,臺北移工學校YouTube頻道將於7月陸續上架「僑外學生在臺打工須知」系列影片,內容包括工作許可申請、工時規定、職災救濟及求職防詐等主題,片尾也提供諮詢、申訴及權益救濟等相關資訊。學校、雇主或僑外學生如對在臺工作相關規定有疑問,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查詢,或洽詢各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