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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新北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如果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經向勞動部
[https://tw.news.yahoo.com/tag/勞動部]申請「114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以再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補助新臺幣9,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2萬6,000元最高可達3萬5,800元。本項申請收件自即日起至8月7日止,勞工局提醒符合資格的新北市民把握申請時間。
為確保勞工子女就學不因家中經濟而中輟,新北市勞工局會在每年3月,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經勞動部勾稽比對後,一般會在同年6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會再加碼生活扶助金,分擔失業勞工壓力。
勞工局提醒,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並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戶口名簿、114-2學期有印明細學費收據、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另因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如有繳回教育部補助者,除須檢附原繳納之學費收據影本外,應一併檢附該繳回教育部補助金之補繳收據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