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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9日)舉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法公聽會。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上路後,教育預算分配及管理機制,聽取各界意見。多位專家學者指出,現行教育經費分配存在「中央責任不清」及「城鄉資源落差」等問題,呼籲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3%調升至24%;教育部則回應,因財政結構轉變,需建立中央與地方的銜接機制,確保落實教育資源。
中華民國振鐸學會常務理事丁志仁指出,去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提出的分配公式在「數學上不成立」,導致中央政府在今年的教育預算中「超減」了約345億至350億元。他強調,雖然中央稅入因財劃法修正而減少,但減幅被過度放大,已影響學校運作。
全國餐盒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明信憂心,教育經費回歸地方後,城鄉午餐資源落差極大,臺北市一天餐費補助可達92元,而南部縣市僅56元。他憂心中央若不持續協力,地方政府因財政排擠,可能刪除偏鄉午餐補助。
此外,臺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辦公室主任陳志杰提出警訊,強調教育界正面臨理工人才流失,國立大學畢業的碩士生進入AI產業,起薪可達11萬,而碩士學歷教師僅約6萬,若不透過經費保障提升待遇,國家競爭力將受損。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聽取各界意見後回應,教育部與大家立場相同,希望全國教育經費可逐年穩定增加,不因政治動盪與法令衝擊,造成不穩定,但是財劃法上路後,確實因為財源減少,因此只好減少補助,過程中也都持續與地方政府開會及溝通,希望地方能回編;但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後,地方首長是否願意在增加的預算中回編在教育補助,這是要努力與適應衝擊的,但站在教育部的立場,一定是希望教育越來越好。
不過,為因應衝擊,教育部提出四大方向,建立中央與地方銜接機制,地方政府應依財政能力、學生結構及學校規模,優先穩定國民教育;中央則持續關注跨縣市資源差異,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特殊教育、弱勢輔導及全國性重大教育政策提供必要支持;落實教育經費的編列、強化對地方的監督及考核機制並確保教育經費合理分攤。
另外,還有多位代表抗議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已不再續聘教師、家長及校長團體代表,要求將參與機制正式法治化,張廖萬堅次長解釋,今年委員會未將家長團體等列入,是因財劃法修正後過於複雜,因此今年納入多位曾任職地方政府主計單位的人員,他承諾,明年會將教師、家長及校長等團體代表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