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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各界關注的校園安全、學生管教及教師保障議題,臺北市教育局115學年度起首度推動「校園法律顧問
[https://tw.news.yahoo.com/tag/法律顧問]制度」,預計投入2,000萬元,補助250所學校、每校8萬元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教師在行政調查初期的法律諮詢及程序協助,強化第一線教師支持與保障。
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表示,面對高風險及特殊處遇事件,市府將整合行政、醫療、警政及法制資源,提供教師更完整的支持。校園法律顧問制度預計115學年度上路,學校可運用補助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助教師遇到相關案件時及早取得法律諮詢,降低教師面對行政程序及法律問題的壓力。
湯志民局長指出,為提升重大校安事件第一時間處置效能,北市已建立「警察迅速入校」應變機制,區分緊急及一般案件。若現場有立即危害生命、身體安全或重大危害風險,學校無須等待逐級行政程序,應立即撥打110或119,請警察或救援人員入校協處,並同步通知校長及相關主管、啟動校園安全緊急應變機制;若無立即危害,但評估有警力協助必要,則由學校聯繫窗口陳請校長評估後通知警方入校。
臺北市教育局表示,透過「有立即危害就立即報警、警察迅速入校;無立即危害則由校警窗口快速聯繫」的雙軌機制,讓學校以人身安全為最高原則,避免行政程序延誤處置時機,同時兼顧學生權益及校園秩序。
此外,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教師一般管教措施無效時,學校得採取特殊管教措施;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明顯妨害現場活動時,學校得將學生帶離現場;如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也得強制帶離並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
臺北市教育局強調,校園安全與學生受教權益同等重要,不讓第一線教師單打獨鬥。未來將持續整合法律顧問、警政及跨專業資源,建立完整支持網絡,讓教師有後盾、學生有支持、家長有正向溝通管道,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