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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今天(10日)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中重度失能者入住長照住宿式機構,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提高至1萬5,000元,並同步加碼補助入住身心障礙機構的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方案補助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9月14日開始申請,預計10萬5千人受惠。
衛生福利部表示,本次加碼調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啟動「雙軌升級」,中重度失能者入住長照住宿式機構,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從目前1萬元增加至1萬5,000元,每年最高由12萬元增加至18萬元;而對於入住身心障礙機構的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也同步由中央加碼補助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雙軌並進,同步升級,對照顧需求較高的家庭提供更多支持。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數至今年7月底達477萬餘人,其中有6.47%失能,7.99%失智,都需要政府照顧,而目前使用長照服務的92萬人中,約有12%符合資格,大約10萬5千人受惠。
呂建德次長說明,本次調整還有一大特色,補助認列更貼近實際入住情形,從原制「按年累積」的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調整為「按月認列」,只要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2分之1以上,就認列1個月;地方政府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縮短補助到位時間,透過簡政便民措施,讓民眾有感。
此外,115年度也另設過渡保障,曾於114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者,115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日,該期間一律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衛福部表示,補助新制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符合資格的民眾,可自9月14日起開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