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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https://tw.news.yahoo.com/tag/行政院]院會今天(3日)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除了將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外,也新增不適任教練退場專章,同時,國小體育班也將在未來走入歷史,逐漸轉型為「社團化
[https://tw.news.yahoo.com/tag/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以平衡訓練與學習。
本次「國民體育法」大幅度的修正,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內容增加至12章、69條條文,新增的「適應運動」、「運動教練、運動裁判及運動專業人員」、「運動產業及運動文化」及「國際運動」等專章。
本次修法也將運動部
[https://tw.news.yahoo.com/tag/運動部]與教育部的權責進行明確劃分,並推動體育班轉型,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保障國小學生運動員的正常學習,國小體育班未來不再增設新班。現有國小體育班應依體育班的轉型政策,朝向社團化及社區化發展,以平衡學習及訓練,避免過早進行高強度的專項訓練。
運動部部長李洋補充,體育班的改變並非讓孩子失去運動機會,而是希望循序漸進,讓更多孩子參與運動,也讓體育班孩子教學正常化,讓年輕學子有更多機會參與運動,運動部也會循序漸進,讓體育班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
另外,在運動教練專章部分,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消極資格」,並提升至法律位階。未來透過查詢系統,學校、家長及企業都能主動上網查核,即時將不適任人員阻絕在運動場域之外,提供安全友善的運動環境。
李洋部長表示,會與衛福部及法務部進行資料勾稽與更新,若有突發個案,會立即請協會調查,進行審核,確認違法就立即退場。
本次修法還法增設「適應運動」專章。未來各級政府將編列專款預算,提供無障礙運動場地、設備、輔具支持與專業人員協助。同時,也鼓勵一般的運動賽事和活動增設「共融參賽組別」,以運動促進社會共融共好。另外,配合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政策目標,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促進運動產業創新、培育人才等,期透過運動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研究成果,促進產業成長及提升產值,及未來將以大型國際賽事為核心平臺,積極推動重要賽事在臺灣舉辦,藉此強化臺灣的全球能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