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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斬金行動專案」,查獲全台最大「假出金」犯罪集團「美樂公司」,涉行騙5000餘人、詐騙逾新台幣158億元,去年4月間起訴主嫌歐俞彤
[https://tw.news.yahoo.com/tag/歐俞彤]及涉案被告共80人,並對歐俞彤求處25年以上徒刑。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間判處歐俞彤有期徒刑24年。北檢昨天起訴幕後金主王景琪
[https://tw.news.yahoo.com/tag/王景琪],求刑26年以上,北院今天召開接押庭,裁定王景琪1600萬交保並境管、科控,王男今天成交保。
因長相神似韓國女團BLACKPINK成員「Jisoo」金智秀,被稱為「台版金智秀」的女子歐俞彤,與黑幫男友吳漢威組成假出金投資詐騙的「美樂公司」。檢警溯源偵辦時,鎖定提供資金讓集團運作的金主王景琪,今年4月拘提到案,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涉犯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王男,並具體求處26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以歐俞彤、吳漢威(通緝中)為首組成的犯罪集團,由電信詐欺機房成員透過網路系統商非法話務系統,架設逾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誆騙被害人交付投資款項,再將被害人的「出金」匯入指定帳戶,佯裝實有獲利的投資假象,導致被害人誤信為正當投資管道,持續投入大量資金。
檢警繼續追查發現,民國113年1月前某日,才出獄的吳漢威欲成立美樂公司詐欺、洗錢水房,但苦無資金,邀約王景琪加入詐欺集團擔任金主,雙方約定7、3分帳。王男同意後將不詳金額交給吳男,協助成立美樂公司從事詐欺犯行。案件曝光後,歐俞彤被媒體稱為「洗錢女帝」,吳漢威則提前逃往柬埔寨等東南亞地區,成通緝要犯,獨留女友歐俞彤面對司法審判。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王男所為涉犯參與詐欺犯罪組織、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昨天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審酌王男雖未負責美樂公司的實際營運,但作為吳男的上層,可獲得美樂公司3成獲利,而同為主嫌的歐俞彤則只拿取1成獲利,足徵王男出資對美樂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
根據起訴書,檢察官請法院審酌,王景琪在美樂公司屬於不可或缺的角色,實屬核心成員,所涉詐欺取財罪嫌的惡性,不亞於歐俞彤、吳漢威,所涉情節及惡性均屬特別重大,又於警詢及偵訊中飾詞否認犯行,難認有何悔意,建請從重判處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6年以上之刑。
在押中的王景琪昨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召開接押庭訊問,訊後認為無羈押之必要,裁定16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王景琪今天辦理完成交保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