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民國111年修正的《精神衛生法》將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住院的裁定,由過去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改為「法院」,採行「法官保留原則」,並導入「專家參審」制度,讓裁定能夠全面性考量病人的醫療需求與社會支持系統,新制將於8月1日實施。
衛福部次長莊人祥表示,在各界長久積極籌備之下,我國《精神衛生法》有關強制住院治療的新制度,確定在8月1日正式實施,是15年來最大的修法,其中最大的變革在於過去嚴重病人的強制住院,主要是由衛福部審查會進行是否可強制住院的行政許可,在8月1日後改由法官保留、專家參審的制度,未來只要有關嚴重病人強制住院的申請都會由法院進行司法裁定。
司法院副秘書長李釱任說明,未來嚴重病人保護安置的第一審交由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共同組成第一審「專家參審法庭」審理,這是一個重大的制度變革,希望透過跨專業領域的對話,在考量病人的自主意願、健康需求與保障之間,做出更周延、更有溫度的決定。
衛福部呼籲社會大眾正確認識並理解精神疾病,持續給予病人及家屬支持與關懷,以提升病人求助及就醫意願,未來也會強化社區資源,建立友善、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