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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運動教練的訓練輔導知能與法規素養,落實校園安全與學生運動權益保障,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竹山高中辦理「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教練專業增能研習」,分北、中、南、東4區辦理。首場於今天(15日)在臺中市登場,計有120名教練參與。
教育部表示,本次研習以「兒少權益保障」、「合理訓練與正向管教」及「性別平等教育與專業倫理」為三大主軸,特別強化實務案例解析與個案說明,結合法規及訓練現場情境,協助教練掌握相關規範與處理原則,釐清合理訓練與不當管教的界線,精進兼顧學生運動安全與身心發展的輔導管理技巧。課程另安排座談及課後回饋,以促進教練進行實務經驗交流。
參與研習的國立崇實高工陳冠賢教練表示,此次案例分享讓自己更清楚了解合理訓練與不當管教的界線,也學到正向引導學生的方法,未來將把研習所學運用於帶隊訓練,與學生建立更互信的訓練關係。另臺中市立清水國中顏銘志教練亦表示,參與本次研習更能了解訓練時需留意的身體接觸界線,避免觸犯相關法規界線。
國教署指出,為保障學生運動員權益,除了與運動部跨部聯繫平臺滾動檢討制度,透過體育班訪視評鑑,以及教學正常化督導訪視、學生輔導機制及校安通報系統,掌握學生學習、生活及校園安全情形,也從師資培育、地方政府、運動教練及學生與家長等面向,系統性推動學生運動員權益保障工作。在教練職前培育階段,函請各體育相關系所為準教練開設性別平等教育、校園霸凌防制、正向輔導管教及兒少保護等主題課程,並透過各師資培育中心,強化準運動教練及體育師資之專業素養;在聘任管理方面,函請各地方主管機關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進(運)用及不適任通報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落實運動教練聘任進用查詢及不適任通報。
後續研習場次將於11月2、5日及26日分別於臺北、高雄及花蓮接續辦理,以便利各區教練就近參與,促進跨校經驗交流。國教署強調,學生運動員的培育應以身心健全發展及權益保障為基礎,期盼透過研習,協助教練將專業知能落實於日常訓練及團隊經營,及早辨識與因應校園事件風險,與學校共同建立安全、透明的訓練及輔導支持系統,將尊重、信任及專業倫理融入校園運動文化,讓學生安心訓練、發展潛能,也鼓勵教練持續傳承與推廣運動專業,促進基層運動人才的培育與均衡發展。